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老人可以立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分书面遗嘱、口头遗嘱及录音遗嘱,书面遗嘱又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两个见证人在在场见证立的才有效,而且在紧急情况解除后产遗嘱人有能力再立遗嘱时就不再具 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1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2 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3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录音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做出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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