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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法定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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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法定一般加重,“法定特别加重”的对称。是指刑法总则规定的对一切犯罪共同适用的加重处罚。法定加重处罚的一种。以适用范围为标准划分的法定加重处罚的一种类型。中国刑法总则中没有规定加重处罚,而只有在特别刑法中规定有加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情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重的刑种或刑期。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法定加重处罚,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加重处罚。加重处罚的一种。适用法定加重处罚,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的从严量刑情节中的加重处罚情节为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衍生问题:

复议可以加重处罚吗?答:行政复议不会加重处罚,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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