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是否会影响宣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其被告人是否可以自行起诉并接受辩护呢?根据我国法律,被告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但是如果律师已经被法院指定,则需要由法院安排律师代理。在死刑案件中,律师的辩护至关重要,但是如果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自行起诉的情况并不多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撤回辩护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在法院依法批准后方可生效。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申请撤回聘用,律师撤回聘用的,应当向聘用人提交书面申请:一、患有疾病、残疾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职责的;二、聘用人不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的;三、客观上存在不当辩护的情形的;四、被聘用人与当事人发生了与职业活动无关的利益关系的;五、其他不适宜继续承担聘用人职责的情形。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撤回辩护:(一)辩护人本人申请的;(二)辩护人患有疾病、残疾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职责的;(三)当事人不履行支付辩护费用等职责的;(四)客观上存在不当辩护的情形的;(五)被告人指派的辩护人没有到庭,未经被告人授权的代理人在庭上被法庭驳回,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辩护的;(六)其他不适宜继续承担辩护职责的情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辩护人。被撤销代理人的,原告可以自行进行诉讼,被撤销代理人的,被告可以自行进行答辩,但是当事人选择自己的辩护人的,由其辩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或者辩护人不能到庭时,由法院指定辩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律师代理范围内自由选择代理人,可以自行选择律师,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指定律师。”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义务维护。辩护人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因此,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以保障自己的辩护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也可以自己为辩护人,但是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必须委托辩护人。如果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新的辩护人,或者自己为辩护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死刑案件中,自行为辩护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或者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辩护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也可以自己为辩护人。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必须委托辩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辩护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五周岁;(三)有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或公检法机关从事辩护工作满二年;(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五)有独立行使辩护职权的能力。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必须委托辩护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并且辩护人在刑事审判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辩护人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辩护人可能会撤回辩护。那么,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是否需要被告人同意呢?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辩护人在刑事审判中,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泄露与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和其他不应当泄露的秘密;不得与公诉机关、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勾结;不得为罪犯作伪证;不得干涉证人作证;不得参与犯罪活动。辩护人有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依法追究的法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代理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泄露与当事人的谈话内容,不得为罪犯作伪证;不得干涉证人作证;不得勾结公诉机关、被害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参与犯罪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案件秘密,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如果辩护律师违反法律规定,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或者辩护人不能到庭时,由法院指定辩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律师代理范围内自由选择代理人,可以自行选择律师,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指定律师。”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义务维护。辩护人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因此,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以保障自己的辩护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为被告争取调解的机会,但最终是否能够调解取决于被告和受害人或其家属的意愿。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调解措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罚。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在死刑案件中,如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情节较轻,可以在综合考虑量刑情节的基础上,减轻或者免除死刑的刑罚。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辩护中争取调解的机会,但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可以就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提起诉讼,但是否能成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夺。一般情况下,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应当经过法院同意。如果被告人认为辩护律师行为违法,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当事人有权随时更换或解除委托的律师。”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经过法院同意。”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国家对刑事犯罪实行法律管制,刑法的适用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凭空捏造罪名、加重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或者辩护人不能到庭时,由法院指定辩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律师代理范围内自由选择代理人,可以自行选择律师,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指定律师。”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义务维护。辩护人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因此,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以保障自己的辩护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随时撤回辩护,但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和义务。法院则有责任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但并非必须提供帮助。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随时撤回辩护,但应当向被告人和法院提交书面的撤回辩护申请,并在收到法院准许后方可生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应当履行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seventh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律师履行职责。总体来说,撤回辩护是律师的一项权利,但必须进行合法程序和义务。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但并非必须提供帮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或者辩护人不能到庭时,由法院指定辩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律师代理范围内自由选择代理人,可以自行选择律师,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指定律师。”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义务维护。辩护人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因此,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以保障自己的辩护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后,如辩护人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进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但对于死刑案件,如果辩护人撤回辩护,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除非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因此,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但如果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在开庭前告知法庭,并在庭审中由辩护人进行辩护,被告人不得代替辩护人进行辩护。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在宣布撤回辩护前将辩护意见告知被告人,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自行进行辩护的,应当准许。但对于死刑案件,辩护人撤回辩护的,除非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人。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被告人自行进行辩护的,法庭应当让其发表意见,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为被告争取调解的机会,但最终是否能够调解取决于被告和受害人或其家属的意愿。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调解措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罚。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在死刑案件中,如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情节较轻,可以在综合考虑量刑情节的基础上,减轻或者免除死刑的刑罚。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辩护中争取调解的机会,但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或者辩护人不能到庭时,由法院指定辩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律师代理范围内自由选择代理人,可以自行选择律师,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指定律师。”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义务维护。辩护人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因此,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另一名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以保障自己的辩护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撤销案件以后,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当然如果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还应该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此时,亦不用过于担心涉案的财产,因为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可以重新选择律师进行辩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在被死刑律师撤回辩护前已经被判处死刑,那么重新找到的律师只能进行二审辩护。此外,如果被告人在被死刑律师撤回辩护前已经追诉了其他律师,则需经过法院同意后,才能重新选择律师进行辩护。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撤回辩护的,被告人可以重新选择辩护人;被告人已经追诉其他辩护人的,需经过法院同意重新选择。”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律师的代理行为,可以撤回委托。律师在没有结束代理关系前,不得擅自放弃代理,并应当继续代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同时也可以自行进行辩护。当律师撤回辩护时,被告人可以选择自己进行辩护。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没有法律知识和经验,可能会影响辩护质量,甚至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利于被告人。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被告人可以自行进行辩护。”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辩护人应当尽力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不得有损被告人利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辩护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但是,辩护人有权主张撤回辩护。然而,在死刑案件中,辩护人撤回辩护须经法院许可,且应当在法庭审理前十日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辩护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服务。辩护人主张撤回辩护的,应当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在死刑案件中,辩护人撤回辩护应当经法院许可,且应当在法庭审理前十日提出书面申请。总结:被死刑辩护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权主张撤回辩护。但在死刑案件中,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且须在法庭审理前十日提出书面申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为被告争取调解的机会,但最终是否能够调解取决于被告和受害人或其家属的意愿。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调解措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罚。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在死刑案件中,如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情节较轻,可以在综合考虑量刑情节的基础上,减轻或者免除死刑的刑罚。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辩护中争取调解的机会,但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